问题 | 分居期间债务谁承担责任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处于分居状态时所发生的债务问题,通常我们会遵照“谁借贷,谁负责偿还”的基本原理来对待。
若某项债务确实是为了满足婚姻伴侣中任何一方个人所需而产生,并且在此基础上没有被投入到家庭生活或商业运作等方面,此时由这位实际借款的当事人来独自承担该笔债务。 然而,如果有证据表明这笔债务实际上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参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建立在夫妻双方共识基础之上的,便应将其视为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并需由夫妻二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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