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后的债务由谁承担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诉讼离婚案件中,关于债务承担问题,需对该债务的特性进行明确区分。
若涉案之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此债务应由夫妻二人共同负责清偿; 倘若此债务被确认为特定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相应的责任便应由举债人单独承担。 举例来说,如涉及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此类债务往往属于典型的共同债务范畴。 然而,若某一方因参与诸如赌博、吸食毒品等非法或犯罪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则应归类为其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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