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债务应该如何处理好关系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姻期间倘若出现离婚现象,其涉及到的债务处理方式通常将遵循以下原则:
若所涉债务属于夫妇共同债务范畴,此时便需由二人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反之,若所涉债务明确归属于某一方,那么这部分债务便应由该方独自承担。 共同债务的范围主要涵盖了双方共同签署或一方在事后予以认可的债务,以及为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 在对债务性质进行判定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全面考虑债务的形成时间、用途等多方面因素。 针对夫妇共同债务问题,如若双方能够就债务分担比例达成共识,且此种做法并不损害债权人权益,那么便可依照协商后的比例进行偿还; 然而,若双方未能就债务分担比例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最终的决定权将交由法院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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