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分居期间的债务怎么承担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妻处于分居关系中时,其所产生的债务若是出于共同生活或共同投资经营的目的,亦或是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达的结果,那么这些债务将被视为夫妻间的共有债权,需由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然而,若该笔债务是由其中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下,且数额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则通常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应由举债人独立负担还款义务。 然而在实际的裁定过程中,还需结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考虑,例如债务的具体用途、以及双方的财务状况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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