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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共同债权怎么认定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所涉及的共有债权,通常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完好无损期间,同步对其他第三方产生的合法权益主张。
这个过程中,夫妻可能会共同借款给他人,由此生成的权益就是我们所说的共有债权。
要想确定这笔债权是否属于共有性质,我们需要着重考察其产生的具体时间段是否处于婚姻关系持续的阶段里,并且还要确认这笔债权的形成是否源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表达,或者是否被用于夫妻共同的日常生活开支、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等等。
然而,如果有任何一方能够提供确凿证据来证明这笔债权实际上是另一方的个人债权,或者是在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前提条件下产生的,那么这笔债权就不能被视为共有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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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6:2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