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怎么执行一方的债务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共享之财产在偿还其中一方所负债务之际,原则上应首先予以区分,明确夫妻共有时财产与个人财产之间的界限。
若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则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将优先以债务人的个人财产进行清偿。 然而,若其个人财产无法完全满足债务清偿需求,则可依法强制执行夫妻共有财产中属于债务人的那部分份额。 在此过程中,必须确保夫妻另一方对于共同财产所享有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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