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取决法官的条件包含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判断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上,通常情况下,法官会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关键因素:
首先是债务是否基于夫妻二人的共同意愿而形成的,如通过共同签署债务协议或是在事后对该项债务进行了确认; 其次是债务是否被用于维持家庭的日常生活所需,例如购买食物、支付水电气费用等; 最后则是债务是否被用于夫妻二人共同参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例如由他们共同经营的商铺所产生的债务。 然而,如果某笔债务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债权人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实该项债务确实被用于了夫妻二人的共同生活开支、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二人的共同意愿而形成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