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存续期间的债权怎么分配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于合法婚姻关系存在期间衍生出的债券,若其本质源自于夫妇二人共同经营情事、共同付出劳力或者基于共同意愿表达而产生,则一般应当被视为夫妻共有之债,由夫妇双方平等地享有及处理。
然而,若该债券源于某一方因个人原因而产生,例如个人继承所得、他人赠予等,则通常将其判定为个人所有之债。 在分配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自行协商解决; 若无法达成共识,法院通常会依据债券的性质、产生缘由以及夫妇双方的实际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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