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债务是怎么解决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持续维持的过程中,夫或妻任意一方由于个人名义而产生的债务,原则上应该视为夫妻共同承担的责任,然而,若夫或妻一方有证据表明此项债务被债权人和债务人确定并明确地规定为个人责任,或者,夫或妻双方可以证明关于婚姻关系持续过程中所获得的财产的约定,已经归属于他们各自所有,并且债权方清楚了解到这个约定,那么,这项债务就应当被认定为是个人责任,由负债的一方独自承担偿还。
对于那些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应当由夫和妻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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