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债务界定标准最新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确定婚姻债务的归属时,首先需了解该债务是否由夫妻双方共同达成的意愿来承担,抑或是被用于他们共同生活以及共同的生产和经营活动中。
若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某一方以其个人名义所负担的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这通常并不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笔债务实际上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而产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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