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子归女方,男方欠债会收回房子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大多数情形之下,当夫妻离异之后,房屋的所有权已归属于女方,男方所负之债并不能因此而触发房产收回程序。
然而,若男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累积的债务被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责任,债权人便有权利向女方提出请求,要求其以所持有的该套房屋的部分权益作为偿付。 倘若男方在离婚之后独自承担的债务,且该房屋已经完成了合法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那么通常情况下,该房屋将不会面临被收回的风险。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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