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的债务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在解除婚姻关系之时如何进行财产分配的问题,必须依据实际状况给予详尽考虑和解决。
当借款属于夫妇共有时所负担之债款时,原则性地应当理解为需要由夫妻二人共同承担,然而,在解除婚姻关系之际,若双方总财产无法完全清偿这些债务,或者每个人都保有部分财产的话,这就适宜由双方通过友好商议的方式来清偿这些债务; 倘若双方未能达成共识,那么就应该交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而对于仅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则应当由该债务人独自承担,另一方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判定某项债务究竟是属于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的过程中,主要需要考虑到债务的实际用途以及是否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和决定等诸多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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