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不包括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段婚姻结合持续期间内,任何一位配偶以其个人名义,所承担的债务如果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畴,那么此类债务将并不被视作是夫/妻双方共有的责任和义务。
例如,当某一方未得到对方应允,擅自将资金借出用于个人奢华消费或者进行高风险的投资活动时,这种情况下产生的债务就不能算作是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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