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欠了很多钱怎么离婚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因各自原因背负大量现金债务的状况下,离婚无可避免会面临有关债务问题的清晰定义与合理划分的问题。
首要原则是,针对债权人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在签订离婚协议之际,双方有义务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这类共同债务主要体现在为维护家庭基本生活需求所负担之债务及夫妻双方以相同签名或一方接受并承认另一方对此债务事后相应表示所负担的债务。 然而,倘若债务系由单方面以独自名义设立,其数额已超出必要的日常生活开支范畴,并且债权人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笔债务被用于维系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企业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那么这种类型的债务将被视为个人债务,仅由负债一方负责清偿。 在具体实践中,离婚夫妻双方有权利就各类债务的分配方式展开协商,但如协商无果,最终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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