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负债怎么解决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离婚之时应对负债问题的处理策略须依据债务本身性质与实际状况予以评断。
如若为夫妻共有时产生的债务,应责无旁贷地由夫妻俩共同负担。 此类共同债务通常涵盖了以下三类情形: 首先,夫妻共同意思表示下产生的债务,诸如双方共同签署或是在当时一方加以承认后产生的债务; 其次,为了维持家庭基本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 最后,被用于维护夫妻共同生活及共同运营生产事业的债务。 然而,如果属于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其自己名义所负担的超过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此项债务实际上用于了夫妻双方的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生产业务,否则这些债务将由负债的一方独自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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