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的欠款怎么处理最好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之后的债务问题处理,这首先得依据债务的性质以及其产生的具体时间等诸多因素进行全面的考量与分析。
若此类债务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从理论上说,则应当遵循“共同负担”的原则加以解决。 举例来说,假如这些债务源自于婚姻保持期间,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之所需而产生的,那么通常情况下,它们都将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此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或者也可以按照各自的经济能力,按比例分担还款义务。 然而,如果这类债务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例如,某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存在的债务,或者在婚后以个人名义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并且债权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这些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那么这些债务就应该由欠款的一方独立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