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欠款如何偿还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之后的欠款偿还事宜,需依照各类欠款的性质及其产生日期等因素逐一分析并明确。
若该笔欠款乃是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为维持家庭共同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原则上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然而,倘若夫妻双方在离婚之际就债务承担达成了相关协议,并且此项约定未触犯法律法规,亦未对第三方权益造成侵害,那么在夫妻内部便可依据此份协议予以执行; 然而,对于外部债权人而言,该协议并不具有对抗效力。 若某笔欠款系在离婚之后由单方面产生,则应由该方当事人独自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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