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怎么执行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执行的问题,必须遵从一系列严谨完备的原则和法定程序。
首要步骤便是明确哪些财产应定义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通常囊括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由夫妻任意一方或双方所获得的工资、津贴、绩效奖金以及各类生产经营收入等。 在进行具体执行过程中,我们需要尽可能地保证夫妻双方以及完全相关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若某笔债务仅由夫妻中的一方承担,那么在原则上,这部分债务应当用其个人所有的财产来进行偿还; 然而,当其个人财产无法满足全部债务清偿需求时,才能对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该方的那部分份额进行强制执行。 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确保不会对未涉入债务纠纷的另一方的财产权益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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