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举证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涉及到对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进行强制执行的案件来说,举证责任特别重要。
如果您希望实现冻结、查封或变卖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某方的那部分份额,那么必须首先提供足够有力的证据以证明该债务是确认无疑的夫妻共同债务,抑或是能证实该财产确实是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积累的共同财产。 具体而言,针对债务形成的证据材料可以包括借款合同、借条以及其他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而关于财产为夫妻共有的证据则可以通过书面声明、实物证据、证人证言等形式予以呈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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