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一方借贷另一方不知情怎么起诉离婚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若一方在另一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了债务,而最终发起离婚诉讼时,首先需积极搜集并整理相关证据,以证明该笔债务并未真正用于维系夫妻共同生活所需、促进共同生产经营,或属基于二人共同意愿所致。
随后,便可依法向具有管辖权限的法院递交离婚诉状,同时附上本人身份证件、结婚证书等相关资料。 法院将依据双方感情状况是否已经达到破裂程度,作为判断是否批准离婚的重要依据。 倘若该笔债务被判定为个人债务,那么在不知情的一方看来,其并不需要承担任何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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