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方欠债怎么处理最好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出现一方负债之情形,双方须首先对该笔债务作出明确区分,判断其是否属于个人债务抑或是夫妻共同债务。
若判定为前者,则由负债一方独自承担清偿责任; 而若是后者,则应当由双方以契约或法律规定的方式,共同分担偿还义务。 判断此种债务种类之时,需关注债务所得款项用途以及资金流转日期等相关信息。 对于那些明显出于满足家庭日常开销需求的债务,一般倾向于将其视作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倘若某笔债务的数额已经远远超过家庭常规经济负担,且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借款实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投资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所产生的,那么这部分债务同样可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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