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阶段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怎么算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程序的执行阶段,针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的处理,通常情况下,有必要首先将这些财产进行分类,即明确区分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以及其中任何一方单独拥有的财产部分。
若涉及到的债务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责任,则理论上讲,这笔债务可以通过处置夫妻共同财产来实现清偿。 然而,如所涉债务系由夫妻中某一方单独负担,则在执行为实现债务清付而对夫妻共有的财产进行处分时,应严格遵循被执行人为解决此类债务问题所应分担之份额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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