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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其中一方欠债,离婚时债务怎么算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夫妻一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负担的超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的债务,此种情况下,此项债务并不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应由负债一方自行负责偿还。
然而,如有债权人能提供证据证明该笔债务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共同参与生产经营活动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产生的,则此种情形下,该笔债务将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需由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反之,若该笔债务系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通常情况下,它将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需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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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20:5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