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债务一方不承认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夫妇离异之际,其中一位当事人拒绝对其欠下的债务负责,那么首要任务便是对该笔债务进行准确判断,明确其是否属于夫妇双方共有的责任。
如确定为共有债务,那么另一方则有权利并应尽力搜集有关证据,例如借款协议、银行转款记录以及能够证明债务用途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若判定此项债务为配偶某一方的私人责任,那么另一方无须承担偿还责任。 在此情况下,法庭将依据被提交到法庭上的证据及遵循法律规定的原则,对债务的归属做出最终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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