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不能执行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在特定情况下确实可被执行。
然而,若执行过程可能对夫妻中的非负债配偶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时,有必要对其应得的部分予以适当保留。 举例来说,倘若一方婚姻伴侣所承担的债务,已被明确界定为个人性质的债务,那么在此种情况下,便只能对债务一方名下的个人财产以及在夫妻共有的财产中所占据的那部分份额进行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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