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债务离婚后能查扣另一方工资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某一方所欠之债款,在离婚之后通常情况下无法立即直接从中扣留并保留另一方之上年度或当月薪资水平。
然而,若能够明确证明该笔债务确系用于维持婚姻家庭日常生计、共同参与生产性经营活动,抑或是基于双方真实意愿而产生,则在此情形之下,可以采取查扣措施。 反之,若确认该笔债务为某一方个人财务责任,则另一方对此不需要承担偿付义务,同时,其所在单位或部门仍不可擅自扣留并保留另外一方之工资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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