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的债务离婚后怎么处理好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夫妻一方于离婚后所负担债务之处理方法,需视具体情形而定。
若该债务系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以个人名义所承受之债务且其额度超过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者,通常并不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异之后应由举债方自行承担还本付息之责任。 然而,若债权人得以提供证据证明该笔债务实际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所产生,则此种情况下,该债务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之时双方均须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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