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一方欠款怎么处理好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结婚期间,如出现其中一方存在欠款问题时,需依照其欠款性质及其资金用途来确定如何妥善处理此类问题。
若该笔款项是为了支撑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则通常会被视为夫妇共同债务,夫妇两人需承担共同清偿此项债务的法律责任。 然而,当这笔欠款是用作某方的个人商事行为或者其他私人事务,另外一方毫不知情且在此过程中并未获得任何利益时,这笔欠款就有可能被判定为个人债务,仅由欠款方自行承担还款责任。 例如,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若夫妻双方共同签署了相关文件,或者在事后得到了对方的认可与同意,由此产生的债务便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此外,若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自己的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也应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若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产生的债务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则不应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除非债权人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笔债务确实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对债务性质的认定往往会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后作出最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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