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能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强制执行过程可能会牵扯到夫妻双方共享的财产利益。
然而,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夫妻共有财产包含有被请求履行义务一方所应占有的比例。 而对于夫妻双方各自负担的债务问题,按理来说应该用两个人共同拥有的财产来进行偿还; 但是,当这笔债务为某一方单独承担时,法院有权对其配偶名下的共同财产中的被请求执行份额提出要求。 然而,在此类执行活动中,确实要严格保护另一方尚未被牵涉其中的夫妻地位和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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