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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方欠债离婚债务怎么处理最好的方法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其个人名义负担的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此类债务则并不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应由负债一方自行承担。
然而,倘若该借款系用于夫妻二人共同的生活开支、生产经营抑或基于双方达成共识的单独声明,那么这类债务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面临离婚的情况下,双方有责任共同偿还。
在处理这一问题时,双方可先行协商确定债务的分摊方式;
如若协商无果,则需交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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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9: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