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债务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的常规做法是,个人所欠之债并不足以令法院强制执行其配偶的共有财产,然而,在特定的特定条件下,这种执行也并非不可能。
如果一方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承担了债务,此种情况下,为了保护整个家庭的权益,一般都会将其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进而可以申请对他们的共有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另一方面,如果能够证明该笔债务属于某一方个人的责任,并且在夫妻的共同财产之中,属于债务人配偶的那部分产权已经明确,那么通常情况下,法院只会执行债务人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所占有的那部分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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