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认定起诉案件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针对夫妻共同债务展开诉讼的过程中,如何确定是否属于夫妻间应当承担的债务无疑是至关重要的议题之一。
一般而言,满足以下几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都有可能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首先,如果债务是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其中一方在事后予以认可的,那么这就构成了夫妻之间的共同意思表示,因此产生的债务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其次,如果债务是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由某一方以其个人名义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负担的,那么这种债务同样可以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具体的诉讼案件中,我们必须全面地考虑到债务的形成时间、用途以及金额的大小等多方面因素。 如果债务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需求,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而产生的,那么这类债务往往会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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