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债务可以一方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尽管债务责任可经双方协商确定由一方单独承担,但是,这样的约定通常无法有效地抵御善意的第三方。
若夫妻双方能就此达成共识,并且债务的性质也符合由一方承担的条件,那么在离婚协议中便可以明确规定由某一方来承担这部分债务。 然而,如果这笔债务是为了维持夫妻共同生活而产生的,即便双方已经约定由其中一方负责偿还,债权人仍然有权利向夫妻双方索要全部欠款。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离婚之时,夫妻双方对于共同债务应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或财产已被各自分割,则双方需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债务问题; 如协商无果,则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值得注意的是,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中的任何一方以其个人名义所负担的债务,若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 除非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实际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和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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