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产生的债务一方不知情也要偿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延续阶段,某一方对某些不清楚其存在的债务是否应该进行偿还,并不可以简单地做出全面的肯定或否定回答。
如果这个债务是为了维持家庭的日常运作与开支所需承担的,那么即便其中有一方对其毫不知情,也应被视为是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他们必须共同承担起还款责任。 然而,若这个债务已经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畴,而且债权人无法提供证据来证明这个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产生的,那么对于那些对此事毫不知情的一方来说,他们就没有义务去偿还这笔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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