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一方网贷另一方不知情要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中一方向网络贷款机构借贷,而其配偶对该事项全然不知的特殊情况,是否需要由双方共同承担债务偿还义务,须视实际情况综合分析评估。
若此笔贷款所得款项用于夫妻日常生活开支、共同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获得双方共同意愿支持,则尽管该购置行为并未得到配偶知情且未获任何经济利益,但其仍有可能被要求承担相应的债务偿还责任。 然而,若该笔贷款资金完全为借贷一方个人所用,且其配偶对此事毫不知情,亦未从该项借贷中获取任何经济收益,在此种情况下,其配偶通常无需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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