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债务怎么还款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债务偿还事宜,其具体执行方法须依据债务本身的属性进行相应的判断和处理。
当此类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时,其偿付责任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这种情况下的共同债务往往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确认的债务; 其次,夫妻其中一方在事后来认可并同意的债务; 最后,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 然而,如果这类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产生的,且其数额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这部分债务将不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应由负债的一方独自承担偿还责任。 但是,若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笔债务实际上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那么这部分债务仍可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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