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欠债老婆提出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延续期间所产生债务的性质,对于在离婚之际进行财产分割以及债务负担的衡量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若债务形成是为维护家庭共同生活之所需,通常情况将被视作夫妻共同债务,由此夫妇二人均需承担起偿债义务。 然而,如果某一方所背负的债务远远超过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并且债权方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此项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那么这部分债务便可归类于个人债务范畴。 在此种情形之下,我们强烈建议您积极地与配偶进行沟通交流,以期通过协商方式妥善处理债务问题及离婚相关事宜。 倘若协商无果,最终不得不诉诸离婚诉讼程序,法院将会依据实际情况对债务的分摊以及财产的分割做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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