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债务如何执行共同房产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家庭财产分配中涉及到一方所背负的债务在执行共同拥有的房地产的过程中,需详细考量并权衡诸多关键因素。
首要之务即是要甄别该项债务究竟是不是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承担责任的部分。 若是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那么在处置双方共同拥有的房地产时,通常情况下不会引发过多的争议。 然而,若该笔债务仅为某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在执行共同拥有的房地产时,问题就会变得较为复杂。 在此种情形下,法院通常会优先考虑保护未承担债务的那一方的基本居住权益。 倘若这处房地产是夫妻二人唯一的居所,并且其面积并不算大,那么法院很有可能不会轻易地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但是,如果这处房地产的面积较大或者其市场价值较高,那么法院则有可能会决定对该房地产进行分割或者拍卖,同时确保将属于未承担债务那一方的份额予以妥善保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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