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借钱做生意赔了算共同债务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夫妇中任何一方因借款进行商业投资而造成损失的案件,是否应被视为共同的债务责任,必须依实际情况具体分析确定。
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夫或妻以其个人名义承担的债务,是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则此类债务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若此种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围,原则上将不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方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笔债务确实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和决定。 举例来说,假设某一方在未经配偶知晓的情况下,擅自借款进行商业投资,并且投资收益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那么这种情况下,这笔债务很有可能无法被视为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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