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的赌债算不算共同债务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夫妻一方欠下的赌债并不被视为共同债务。
这是因为赌债属于非法性质,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和认可。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其中一方因参与赌博活动而承担的债务,那么另一方并无共同举债之意向,同时也没有从该笔债务中所获得任何实际利益。 此外,赌博本身是一种违法行径,其产生的债务显然无法满足法律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设定的各项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具体条款,以下情况下所负担的债务才应视作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者2)夫妻一方在事后来进行追认等具有共同意愿的行为所导致的债务; 3)以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担的债务。 然而,若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担的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则不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但若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笔债务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则可以将其纳入夫妻共同债务的范畴。 综上所述,赌债显然不符合上述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定义和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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