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俩欠债离婚怎么分财产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夫妻在债务缠身的情况下离婚并分割财产的事宜,首先我们必须明确某项债务的本质属性,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负债,抑或是当事人个人的单方债务。
若此笔债务被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在涉及到财产分配的问题上,我们通常会将在此期间所积累的共同财产先行用来偿还未结清的债务,在债务清偿完毕之后,剩余的资产再依照双方意愿或者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进行合理分配。 若是个人的单独债务,那理所当然地应该由该债务人以其个人的全部财产负责清偿,这并不会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构成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则: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必须得到妥善的共同偿还。 若双方名下的共同财产不够用来偿还债务,亦或者财产已分别归属各人自我支配,那么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偿还债务,如有不能达成共识者,需向所属地区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作出最后的审判裁决。 但须指出的是,对于债务性质的判断与认定,我们应综合考虑到债务的形成缘由、用途等等多方面的复杂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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