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被强制执行可以离婚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夫妇一方面临强制履行之法律程序,则其有权申请解除婚姻关系。
然而,离婚本身并不意味着能够豁免被强制履行一方应承担的债务责任。 通常来说,在婚姻存续期间内,夫妻一方所负担之债务将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存在特殊情形,能够明确证明该笔债务属于个人债务范畴。 即便夫妻选择离婚,对于原本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仍需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在离婚之时,夫妻共同债务必须共同偿还。 如果共同财产无法完全清偿或财产归属各自主张,则双方可协商解决债务问题; 如协商无果,则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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