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出借的款项,另一方能否主张权利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妇任何一方所进行的债务出借行为,其相对方是否有权主张权益,这需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具体判断与分析。
若出借款项来源于夫妇共有财产,并且此种出借行为并未经得另一方同意,在此特定情形下,另一方有权提出主张权益。 例如,此类出借行为对夫妻共同财产利益造成了严重侵害。 然而,若出借行为系为家庭共同利益着想,抑或是另一方在事后对此类出借行为予以正式承认,则另一方提出权益主张恐怕将面临困境,难以获得法律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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