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之间欠款离婚怎么处理好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夫妻间的欠款在离婚时如何进行妥善处理,这涉及到诸多复杂的因素。
若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中的某一方以其个人名义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则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之时,双方需共同承担此项责任。 然而,若是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并且债权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该笔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那么这将被判定为夫妻中某一方的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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