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债务共同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际关于债权责任能否一同负担必须依据详细的情形进行判定。
一般而言,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则在离婚之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所谓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指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为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或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务等等。 举例来说,当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相关文件或有一方在事后予以承认等共同表达意愿的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均应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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