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有欠债怎么处理好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离婚境遇之际,倘若涉及到负债问题,那么其解决方案需依据债务的性质以及相关具体状况进行准确把握与规划。
若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之债务,则按照惯例,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例如,夫妻二人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例如购买生活必需品或支付子女教育经费等等。 但如明确属于单方个人债务,则相应的偿还义务将由该方当事人独立承担。 举例来说,假设某一方在未经配偶同意的前提下,擅自筹集资金开展商业运营活动,且其所得收益并未实际投入到家庭共同生活之中,由此产生的债务便可归类为该方的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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