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证明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欲明确认证夫妻债务一方确系毫不知情,则通常需通过以下几个关键环节搜集充分的证据:首先,细致入微地调查债务产生的具体时间、所在地及原因,以及具体的使用方向等相关细节。
倘若此类信息揭示出该项债务与其不知情的配偶的日常生活及家庭需求并无关联,那么这将成为有力的证据支持。 其次,审查夫妻间的所有沟通记录,如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软件中的对话记录等等,以期从中发现不知情方对于该笔债务全然无知的线索。 最后,深入了解不知情方的财务状况及其收支情况,以此来证实其并未从该笔债务中获得任何利益,同时亦未曾参与到债务的相关运作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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