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期间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关于债务责任分担问题,并无固定答案。
从常规角度来看,若债务形式用于满足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共同投入生产经营或受到夫妻双方共同意愿影响,此种情形应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然而,当有证据证实某笔债务并非源于家庭日常生活之需,而是由夫妻一方以其个人名义背负,并且债权人无法证明此项债务已被实际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受到夫妻双方共同意愿影响时,这部分债务便可归类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仅由举债方个人负责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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