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其中一方贷款,对方要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大多数的情况之下,夫妻其中一方进行的债务借款行为,另一方是否有义务去负责偿还这部分款项,这取决于相关的实际情况。
假如所借款项被用于夫妻之间的共同生活开支、共同参与的生产经营活动,又或者该笔借款纯粹是基于夫妻二人的共同意愿和决策,那么作为另一半的您就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还款责任。 比如,用这笔钱去购买一处家庭住宅,或者为孩子们的教育费用提供支持等等。 然而,如果某一方的借款行为主要是为了满足其个人的消费需求,并且另一方对此事并不知情,或者这笔借款并没有被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那么另一方可能无需承担还款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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