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一方有信用卡未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终结之际,倘若一方持有尚未偿清的信用卡债项,此时便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从而明确该笔债务的属性以及双方应该如何承担责任。
一般来说,若信用卡借款系用于维系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开展共同生产经营业务或源于夫妻双方共同意志的体现,那么该笔负债往往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之后,双方都应自觉履行偿付义务。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如能够证实信用卡借款实为一方以其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求范围所负担的债务,例如用于个人赌博等违法行为,那么此种情形下的信用卡借款则可能被视为个人债务,仅由欠款方自行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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